【精品】施工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甲方: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形成一致性意见,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屋面xxxm2左右,单价xxx元/m2(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合同价格为xxxxx元整。
二、材料要求:荆州九鸟王防水材料(SBS,3mm厚)。
三、工程质量:屋面防水油做底层,边接、底连平退,保持整体平衡,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到场进行维修处理。
四、工程时间:签订全同之日4个工作日,雨天顺延,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工。
五、施工安全:乙方确保施工安全,做到不抢时间、不赶时间、不做冒险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方式:待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完全部工程款。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 幢号 室。
3、住户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 元,税金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 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 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此处隐藏11427个字……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6.5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货一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开工前7天内,组织承包人、设计人及监理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1.2提供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场地及水电驳接点(水电驳接费用及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通道范围现场确定。
7.1.3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7.1.4负责洽商、变更的审核、确认工作。
7.2 承包人责任:
7.2.1承包人承诺并保证:承包人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且对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内容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7.2.2承包人必须与总承包人配合,保证总承包人工程整体工期目标的实现,服从总包单位合理的整体进度计划,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
7.2.3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设备保护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承包人应自费负责修复至原始状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2.4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行业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按时保质施工。
7.2.5所有进场的灯具材料及灯具应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单,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验确认后才可用于工程中。
7.2.6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觉服从发包人、总承包人和监理人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7.2.7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期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安全,承包人应为其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手续。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人员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施工合同 篇9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1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1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75天,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2份。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包方: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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